有位媽媽跟我分享她在PG團體遇到的問題。她的孩子”小小”2歲多,手中的東西被一位年紀比較大的孩子搶走,”小小”只會眼睜睜看著東西被搶走,然後無奈的看著媽媽。她觀察這樣的情形好幾次之後,決定介入,結果團體有位老師提醒她不要介入孩子之間的互動,要放手讓孩子自己想辦法解決。雖然不知道真實的情形是如何,但我聽了很心疼,如果這位媽媽描述的狀況是真的,我真的很好奇那位老師為何要媽媽不要介入,有機會的話,很想和這位老師聊聊他的觀點為何?
我自己的經驗是,在進入幼兒團體前,學過一些教養想法,觀點也是類似這位老師說的,不要介入孩子之間的紛爭,所以一開始在帶這些小小孩時,我也抱持著這樣的想法,後來被我的老闆糾正。
那天是去公園玩,有一個孩子去搶另一個孩子的東西,我就站在旁邊看,沒有去制止,心裏的想法就是讓孩子自己去處理,我不要介入,我的同事(前輩)問我說:「你怎麼都不幫忙?」,我很堅持應該放手讓孩子去學會保護自己。後來開會的時候,討論到這件事,老闆:「你說的沒錯,是該讓孩子學會保護自己,但在孩子還沒有學會之前,我們要先保護他,可以的話,同時教他怎麼去表達自己的想法和意願,以及如何保護自己。」我當時還是似懂非懂,認為自己學的那些教育理念,應該是沒有錯的。多年來和小小孩相處的經驗,愈來愈了解小小孩之後,讓我慢慢的體會到老闆的意思。
小小孩需要被同理,並且引導他們如何表達自己的想法和意願,學會保護自己。每一次孩子之間有紛爭時,就是機會教育的好時機。但是在孩子還沒學會如何尊重別人,還沒有學會如何表達自己的想法和意願之前,孩子用的是”叢林法則”,也就是弱肉強食。
放手讓孩子自己學會如何保護自己,聽起來好像是很高尚的”最少介入法則”,但是在還沒有教過孩子如何自保及自我表達之前,其實是在用”叢林法則”。或許,某些孩子在這種”叢林法則”之下,真的會長出自我保護的能力,但這種自己學會自保的能力,是不是包含了尊重別人的能力?
大樹現在的作法是,心中有一套孩子互動的明確規則。
1.尊重別人:尊重別人的意願,要先問別人可不可以,或是邀請別人。
不搶別人手上的東西(要先問),不爭先恐後(要排隊),一次只玩一個玩具,不分享的玩具不拿出來(拿出來就要考慮願不願意分享)…。
2.不可以時怎麼辦:商量、替代方案、解決方案
3.教過之後,放手觀察孩子的能力,從孩子還沒學會的地方再教一次
4.有了以上這些基礎之後,才會進入”最少介入法則”
在上述這些原則之下,保護還沒有能力保護自己的孩子,引導並教他們如何自保和自我表達,教過之後才會進到觀察孩子的能力,放手讓孩子練習。
結論是,”最少介入法則”沒有前面的預備工作,很容易就變成”叢林法則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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